设立分公司,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:
(一)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;
(首先到工商部门索取表格,拿回去填写好再交上去,或者可以到当地省级、地市级的工商部门的网站下载电子表格,自行打印填写。
(二)公司章程以及加盖公司印章的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》复印件;(公司章程可以向工商部门索取章程的模板,再自行修改)
(三)、营业场所使用证明;(也就是房产证明文件:土地证、房产证、商品房预售证等等)
(四)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;
(五)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。
(例如总公司的前置许可文件的原件以及复印件等等,具体请咨询工商部门)
设为首页 | 加入收藏 | 联系我们 地址:天津市河西区郁江道21号梅江东风景商务officeC-408 (解放南路与郁江道交口东500米) |
|
TEL:022-28150318 e-mail: pfzssuper@163.com 加盟热线:022-28150318 | |
鹏发建筑装饰工程(天津)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Copyright © 2008-2009 津ICP备19006801号-1 |